信息公开
时间:2016-07-12
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
时间:2016-07-12
各系、部、所、及全校教研人员:
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本届共设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哲学、社会学、经济学、政治学、教育学、法学、历史学、管理学、语言文学、艺术学·新闻传播学、交叉学科·综合共12个学科。我校限报4项成果参评。具体评奖要求如下:
1.参评成果范围:
(1)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,符合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》有关规定的,均可参加评奖。
(2)&苍产蝉辫;参评成果须公开出版或发表,教材类成果不参评。
(3)&苍产蝉辫;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专着;丛书以单本着作独立申报;多卷本着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,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着作出版日期为准。
(4)&苍产蝉辫;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,不在参评之列。
2、提交材料:
作者填写《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。(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,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申报;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,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作者一人申报。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,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。)
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(复印件包含论文的刊物封面、目录及版权页),其他类成果需提交3份原件。
研究成果的社会效果和学术价值的评价,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。报刊评论应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。
参加评奖的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,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存档,不退还本人。
请申报人将申报书电子版以及成果材料报送科研处。
申报截止日期:2016年7月21日
申报材料详见学院网站“国音公告栏”。
科研处电话:64887379
联系人:姚岚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15811530135
科研处
2016-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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